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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107-1學期台灣銀行就學貸款申辦期程
107-1學期台灣銀行就學貸款申辦公告 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者,「先辦理減免後,再申辦就學貸款」;銀行 ◎銀行端 台灣銀行對保(續貸)時間:107年8月1日至9月30日止(銀 銀行對保地點:台灣銀行國內各分行(簡易分行除外) 銀行對保文件: 1.學雜費繳費單 2.臺灣銀行就學貸款申請/撥款通知書申請書(銀行對保單)共三 3.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1份(每一學程首次申貸或資料 ◎學校端 學校收件時間(上班時間):107年8月10日至107年9月3 學校收件地點:生輔組(C103)或進修推廣部(D107)辦公 學校繳交文件: 1.學雜費繳費單 2.臺灣銀行就學貸款申請/撥款通知書申請書(銀行對保單)第二 3.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1份(每一學程首次申貸或資料 附註:務必返校(或掛號郵寄)繳件後,始完成申請程序(無缺件者
就學貸款非社會福利,亦非補助,畢業後應負起還款責任 ![]() ![]() 瀏覽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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